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要求,建设“智慧城市”已成为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推进中华民族文明和现代化进程的需要。近日,住建部和科技部等联合启动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还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据悉有关部门即将编制《智慧城市评价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由此可见,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方兴未艾,是在认真践行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正因如此,这是一项涉及国家今后发展、直接影响民生利益的大事。所以在21世纪初期,国家进行这项巨大“工程”,遵循现代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汲取建国几十年来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正反面经验与教训,理应成为当务之急。以“系统科学”做好“总体设计”,才能避免一哄而上把智慧城市当成政绩工程,给国家带来不应有的巨大损失。
据介绍,到目前全国已经有400多个城市宣布建设智慧城市,覆盖东、中、西部地区,约为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六成。这意味着智慧城市的建设已经从概念走向落地,从试点走向普及。但是也应该看到,“智慧城市”的说法是几年前才引入我国,而且将国外的“smartcity”称为“智慧城市”也只是我国根据国情而形成的新的概念。但是对于智慧城市的确切含义,从内涵和外延,在学术界、政府部门、工程技术领域尚缺乏深入研究,目前难以取得共识,从而需要在建设实践过程中创新和不断深化。
在各地智慧城市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不同地区在建设当中亦暴露出一些问题。相当一部分城市,不够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历史、人文的城市特点,盲目模仿,跟风建设,把智慧城市建设简单地作为信息化和设施现代化建设,以致落入形象工程的窠臼。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智慧城市缺乏结合我国实际的科学研究,建设之初就缺少“总体设计”这一首要工作,在制定建设计划和执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也没有翔实的评价标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基础参差不齐、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已经形成的信息孤岛现象日益普遍,从而各地区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当中,带有普遍性质的问题正是上述智慧城市建设缺乏“顶层设计”。
作为理念,从学术界到施政部门,逐步认识到智慧城市是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对于智慧城市建设从“系统科学”出发,首先需要“总体设计”,也容易取得共识。但是,如何进行“总体设计”,这就需要有科学、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平台。这种“基于综合集成研讨体系的总体设计支持平台”已经获得国家基金委的高度评价和国际赞扬,并且已经参与了国家经济建设、国家重大军事领域决策。这些理论和应用成果,将在智慧城市建设的科学发展和健康推进当中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悉,有关部门即将编制《智慧城市评价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这是经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具体表现。笔者认为,作为法规的拟定,首先应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同时应该体现我国科学家在“系统科学”、“复杂性科学”以及“决策支持”领域的“原始创新”成果,让这个标准成为蕴含我国现代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进而屹立于世界的国际先进标准和评价体系。它将使我国智慧城市与智慧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21世纪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项成功伟业。